商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党章修正案和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会

时间:2018-04-17浏览:457

    4月16日上午,商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胡志民主持,院长茆训诚、副院长石雄、王周伟、赵红军、龚秀芳、唐洁参加了学习交流。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重点学习党章修正案和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党章、宪法的新精神、新规定,深入把握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理念。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商学院党委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有助于学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和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章和宪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