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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11月修订)

时间:2013-11-18浏览:6047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数字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特制定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及就业推荐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假定每个学生均为优秀生,给予其综合测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施加分处理和减分处理。
  综合测评总分=智育成绩70% + 德育成绩20% + 体育成绩5% + 能力成绩5%
1、智育成绩(70分,占总分70%)
  根据考试课程优为90-100分、良为80-89分、中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的情况,将5级记分制转换为对应的分值,优记作95分,良记作85分,中记作75分,及格记作65分,不及格为55分。

2、 德育成绩(20分,占20%)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政治学习
满分10分
 
班级评定、辅导员评相结合,各占50%。
形势政策课
满分15分
寒暑假两次作业各占5分,形势与政策课旷课一次扣5分。
由辅导员评定。
寝室卫生及三级建家
满分25分
①个人寝室分数为所在寝室一学年卫生平均分,满分20分。
②模范之家加5分,优秀之家加3分。
走读同学该项得分为本班级寝室卫生的平均分。
遵纪守法
满分20分
① 违反《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每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
② 到学校留校查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以及通报批评(黄、白牌警告)依次扣20分、16分、12分、8分、4分;
③ 受到党、团组织纪律处分的同学,参照行政纪律处分扣分,开除党、团籍者分别扣50分和45分;
④ 到公安部门处理者扣50分。
⑤ 凡使用违章电器者扣20分。
超过分值可从“德”总分上扣除
无偿献血、加入骨髓库
满分15分
无偿献血一次10分,加入骨髓库5分。
骨髓移植配对成功在德育总分上加20分。
此项加分认定严格以献血证上的信息为准。
志愿者活动
满分15分
① 爱心学校校长、教员,考核合格分别加5分、1分
② 由院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项目,每项加1分。
③ 非学校组织的志愿者项目,每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
④ 市级及以上志愿者加5分。
各类志愿者项目需提供相应组织出具的参与证明,上面需标注清楚项目名称、主办方和项目时间。)

3、体育成绩 (5分,占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体育课成绩
满分为60分
体育课成绩合格者得60分,不合格得30分。(高年级无升旗和早操的,体育课成绩调整为满分80分,合格者得80分,不合格得40分)。
无体育课者统一酌情给分。
升旗和早操
满分为20分
无故不参加或没有请假者,每次扣10分。
超过分值可从总分上扣除
体育比赛
满分20分
①市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
②校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
③院级各类比赛取前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④每参加一项活动加1分。
①集体项目的成员减半加分;
②体育项目破纪录另加3分。

4、能力成绩 (5分,占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学生工作
满分为20分
学生会:主席团满分8分,正副部长满分6分,干事满分4分。
学生自评占25%,部门学生互评占25%,团委老师评占50%。
班委:正副班长、团支书满分8分,其他班委成员满分4分。
学生自评占25%,班级同学互评占25%,辅导员评各占50%。
易班:正副站长满分6分,干事满分4分。
 
学生自评占25%,部门学生互评占25%,指导老师评占50%。
社团:正副社长满分5分,干事满分4分。
 
学生自评占25%,部门学生互评占25%,指导老师评占50%。
学生活动
满分为25分
①参加各项活动或比赛取前三名。市级以上的分别加13分、12分、11分,市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校级分别加7分、6分、5分,院级分别加4分、3分、2分。
①集体项目成员减半加分。
②分数重复取高分。
学术科研
满分15分
①开主编出版著作每部加10分。
②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8分,增刊每篇加6分。
③学院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4分。
④各种科研创新项目,参加申报加2分,获得市级立项加6分,校级重点立项加4分,校级一般立项加3分。
⑤各种科研创新项目结项评定取前三名,其中市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校级分别加7分、6分、5分。
①第二作者分数减半。
②分数重复者取高分。
证书技能
满分为20分
①法语四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优秀、六级初考合格加5分,六级优秀加8分。英语、法语专业四级初考通过加5分,八级初考通过加10分。
②计算机一级优秀、二级、计算机中级各加5分。
③中级口译证书加3分、高级口译证书加6分,通过笔试未通过口试者减半加分。导游证(国际导游证加6分)、会计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公关证、秘书证、报关证、物流、证券、人力资源等从各种从业资格证书各加3分。
①英语四级、六级加分仅限大一、大二年级,以口试资格分数线视为优秀。
②普通话合格证书是指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③所有证书加分只适用于获得的当学年。
各项荣誉
满分为20分
获得国家级、市、校、院(部门)各级先进集体或个人,分别加15分、10分、6分、3分。参与集体项目获奖的个人加分减半。
所有加分均需得提供相关证明。由当年奖学金评定后产生当选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集体不再作为下一次奖学金评定的加分项。

























注:所有加减分项目均需提供证明,证书加分仅在当学年计算,且以获得成绩单为准。
    所有提供的加分佐证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