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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9月修订) (仅针对2021级学生适用)

时间:2022-09-19浏览:8080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1 1 月修订)》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特制定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及就业推荐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施加分处理和减分处理。
 综合测评总分=智育成绩65%+德育成绩20%+体育成绩5%+美育成绩5%+劳育成绩5%

(一)智育成绩(6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65%)
1、课程成绩(90分,占智育成绩总分90%

注:根据考试课程实际分值计算。(不包含体育课成绩)


2、 其他成绩(科研创新、竞赛获奖、考级考证等)(10分,占智育成绩总分10%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科研创新及竞赛获奖

满分80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在全国重要核心学术刊物(北大核心以上)上发表学术论文得80分,第二作者加60分;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第三作者(且论文落款为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得60分;在其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只认定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加20分。

 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一等奖(金奖)80分,二等奖(银奖)60分,三等奖(铜奖)50分。参加上海市级项目获一等奖(金奖)50分,二等奖(银奖)40分,三等奖(铜奖)30分。入围校级项目获一等奖(金奖)30分,二等奖(银奖)20分,三等奖(铜奖)10分。

 参加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金奖)80分,二等奖(银奖)60分,三等奖(铜奖)50分。参加上海市学科竞赛获一等奖(金奖)50分,二等奖(银奖)40分,三等奖(铜奖)30分。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金奖)30分,二等奖(银奖)20分,三等奖(铜奖)10分。获得校级科研重点项目立项得30分,一般项目得20分,参加申报未获立项得10分。其中A类学科竞赛按分值100%计算得分;B类学科竞赛按分值90%计算得分;C类按分值80%计算得分。

①所有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目录以学校当年公布的《上海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等级分类认定》目录名单为准,最高不超过80分,同一科研项目和竞赛加分取最高类别的分值。

②所有以集体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主要负责人按照100%分值加分,团队其他成员按证书排名顺序前五,得分按照分值的80%计算,团队排名第六名以后,按照总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记分,取小数点后2位。

考级考证

满分20

 大学英语六级、法语专业八级初考合格得5分。

 中级口译证书加3分、高级口译证书加6分,通过笔试未通过口试者减半加分。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证书加3分(以人社部颁布的当年从业资格证书为准)。

所有证书加分只适用于获得的当学年,最高不超过20分。

 

(二)德育成绩(20分,占综合测评总分20%)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理想信念、政治学习态度

满分7

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席者1次,每次扣1分。

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量。

道德品质、文明修身

满分15

 参与学校组织的寒暑期调研活动,参加1项加10分,2项及以上最高得15分。

 社会实践章满40个以上,得15分。

各类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统一计算入实践章。

遵纪守法、校纪校规

满分40分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任何违纪者得40分。

 基本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三次以内(含三次)迟到或晚归者扣10分。偶尔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不遵守社会公德者,四次及以上迟到或晚归者扣15分。(迟到、晚归根据学校提供的相关名单认定)

 有严重违纪者,根据情节酌情扣25-40分。(以学院和学校认定及通报为准)

 使用违章电器者,按实际使用人扣40分。(以园区违纪通知单为准)

扣分项不设上限,超过分值可从“德育”总分上扣除

志愿活动、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满分15

 爱心学校校长、教员,经考核合格分别加10分、8分。

 由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者项目,每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市级及以上志愿者加15分;参加抗疫志愿服务、进博会志愿服务等重大志愿活动加15分。

(以学校和学院团委认定为准)

各类志愿者项目需提供相应组织出具的标注有项目名称、主办方和项目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学生活动

满分13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满分13分;主席团成员(副主席)、 团委学生副书记满分 10分;部门负责人满分9分、其他工作人员满分5分。(校学生会参照学院学生会评分标准)

 班委:班长、团支书满分10分,副班长、学习委员满分9分,其他班委成员满分5分。

 义工队等其他学生管理组织:负责人满分10分,其他管理人员满分8分,其他成员满分3分。

 导生:校级优秀导生满分13分,院级优秀导生满分10分,其他导生满分8分。

学生自评占25%,部门学生互评占25%,团委老师评占50%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同时兼任多项职务,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3分。

其他(无偿献血、骨髓移植配对、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

满分10

参加学校组织无偿献血一次得8分,2次及以上献血得 10分。(献血年份以当学年为准)

骨髓移植配对成功,奖学金自动升一个等级。此项加分认定严格以献血证上的信息为准。

 
(三)体育成绩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体育成绩

满分80分

 大二和大三年级体育合格者得80分;

 大一年级体育合格者得40分;正常参加升旗和早操得40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分,扣满80分为止。

 

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

满分20分

 国家级或市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20分、18分、15分、12分、10分、8分。

 校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15分、12分、10分、8分、5分、3分。

 院级各类比赛取前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参加比赛和活动未获奖者加2分。

所有以集体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主要负责人按照100%分值加分,团队其他成员按证书排名顺序前五,得分按照分值的80%计算,团队排名第六名以后,按照总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记分,取小数点后2位。

体育项目破纪录者另加3分。

 

(四)美育成绩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基础分

满分50分

能正常参与学院、班级活动。


校园文化活动(含非学科竞赛类的各类比赛等)

满分25

 参加各项活动或比赛取前三名。

 国家级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市级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分别加15分、10分、8分;

 院级分别加10分、8分、5分;

以集体形式参加的团队成员主要负责人按照100%分值加分,团队其他成员按证书排名顺序前五,得分按照分值的80%计算,团队排名第六名以后,按照总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记分,取小数点后2位。

②分数重复取高分。

各项荣誉

满分25

 获得国家、上海市、学校(部门)、学院各级先进集体或个人等荣誉者,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

 集体形式参加的团队成员主要负责人按照100%分值加分,团队其他成员按证书排名顺序前五,得分按照分值的80%计算,团队排名第六名以后,按照总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记分,取小数点后2位。

荣誉专指学校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等部门和市教委、团市委、教育部、团中央颁发的荣誉称号。各类荣誉只计入当年评选,只计算一次,各类累加不超过25分。

 

(五)劳育成绩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寝室卫生及三级建家

满分80分

 住宿学生个人寝室分数得分为所在寝室一学年卫生平均分,满分60分。(根据实际分数认定)

 模范之家加20分,优秀之家加12分。

 寝室卫生16分以下,扣80分。

走读同学该项得分为全院寝室卫生的平均分。

 

服务性劳动体验

 

满分20分

 

完成当年劳动教育周服务性劳动教育体验活动,且达到合格及以上。

 

 

注:所有加减分项目均需提供证明,证书加分仅在当学年计算,且以获得成绩单为准。

所有提供的加分佐证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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