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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专业介绍

时间:2016-03-01浏览:2852

本学科旨在培养掌握宽厚精深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与系统的区域经济学专业知识,具有创新创业思维与管理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空间经济与区域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调研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能够创造性制订和实施区域与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的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

 本专业现有教授4名,副教授8名,均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多年从事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工作的经验。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着力培养系统掌握区域经济与管理及区域科学领域的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重点熟悉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与管理领域的调研、分析、决策咨询与战略规划技术,强化利用运筹规划、空间统计与计量经济等科学方法,独立主持研究区域经济理论与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技能。本学科将为政府部门、大型企业规划部门、咨询机构、房地产行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培养输送从事区域经济规划与管理、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资本运营、城市管理、房地产投资与营销等方面的高层次经济决策、管理及教学科研人才。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数量经济专业外文资料并用外文撰写专业资料,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专业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空间经济与区域科学

2.城市土地管理与房地产经济政策

3.城市经济与管理

4.区域投融资及产业集聚

三、学术地位与研究成果

本专业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研究项目4项,并与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上海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及各区局、上海市农委、大型国有企业等政府机关及企业单位有广泛的横向科研项目合作。学科队伍具有较强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并形成了以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城市土地管理、区域投融资等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取得37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2. 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其中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13学分,学位专业课9学分,选修课大于或等于10学分(其中限选课2学分,基础选修课大于或等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大于或等于6学分)。

3. 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入学的研究生,入学后要补修相关学科的本科基础课程,均不计学分。

五、教学和培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内,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位或多位导师。一般采取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