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03   动态浏览次数:617

为引导激励我校大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的良好学术氛围,校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校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处及校团委联合进行“第十九届(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商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类别、申报和资助

1、课题研究:申报立项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课题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含思政教育研究单列项目);

思政教育研究单列项目为鼓励大学生更好地参与思政教育科研活动,将公共思政系列课程理论学习的成果应用到社会观察、社会调研中去,形成良好的教学相长的氛围,具体内容可参看《思政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中所列条目主要是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人可据此确定具体研究题目。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课题申报:

1)凡20139月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中国籍我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

2)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立项。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项目的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承担者超过三人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承担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申报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项目申报者必须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承担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的研究项目可以选择申请“挑战杯”竞赛孵化系列,须在申请书中按年度规划项目的研究进度与成果,孵化项目的成果一般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发明的实物。

5)申请立项项目必须由一名或一名以上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鼓励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开展各类研究课题;

3、课题资助:分为重点研究资助项目、一般研究资助项目和青年工作研究单列资助项目三类。

1)重点研究资助项目。理科项目资助额1000/项;文科项目资助额600/项。

2)一般研究资助项目。理科项目资助额500/项;文科项目资助额300/项。

3)思政教育研究资助项目。思政教育研究资助项目不多于15项,资助额400/

4)对未确立为校级项目的,学院将自主进行评审,选出院级项目,给予资助,理科项目250/项。文科项目150/项。

二、申报进程

1、报名。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14420日。各申报个人、集体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登记表》。填写完表格后,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统一交到辅导员办公室。(徐汇校区6312,奉贤校区5B413

2、汇总和评审。学院团委统一汇总,递交校团委,由校团委聘请由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的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所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5个月(自立项之日起,终期结项为149月最后一周)。

 请本科每个班级至少申报35个项目,具体信息及申请表格下载请见团委主页http://tuanwei.shnu.edu.cn

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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