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1198

关于毕业论文

  1. 毕业论文的优良比按课程的优良比要求来控制:优≤20%;优+良≤60%

  2. 关于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制作:

1)学生基本信息要准确,包括学号、姓名和性别等。

2)专业人数和名单要准确。

3)成绩分布比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最终成绩”栏请勿使用公式。

5)对未完成论文(设计)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

  1. 关于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1)各学院在院内的优秀论文(设计)中遴选、推荐校级优秀论文(设计)。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学院优秀论文(设计)总数的20%

    (2)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论文评选工作。送评的论文符合学校要求的写作规范,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与毕业论文直接关联的内容曾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且学院评定成绩为优的论文,可直接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须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稿件录用通知。

4、关于毕业论文制作:论文最终定稿后,各专业将纸质论文收齐,由专业负责人以专业为单位直接移交给院办徐红霞,由学院安排统一制作蓝色论文封页,费用由学院承担。论文封面制作、装订完毕后,由徐红霞与相关年级教务员直接进行移交。参加补缓答辩并通过的学生的论文定稿亦以专业为单位按上述流程予以流转进行论文封皮的制作。

5关于论文两次查重均未通过学生的论文查重工作安排:学院将在521号—23号对这批学生的论文进行第三次查重。请各专业以专业为单位予以提交查重。此次查重再未通过者,直接进入论文重做环节。

6关于补缓答辩工作安排:补缓答辩工作则统一安排在5月下旬或六月上旬进行,各专业不得将补缓答辩工作提前至四月底或五月上旬进行,补缓答辩成绩不得与初答辩成绩在511日前一并录入。各专业补缓答辩成绩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711日前完成补缓答辩成绩的录入,并完成《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补、缓答辩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分析表》(书面稿+电子稿)提交。

7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评定表近期可以专业为单位来教务办领取。

8关于论文查重渠道的确认:论文查重的唯一渠道是学院组织的知网查重,其它查重结果学院不予认可。

  1. 关于成绩录入。毕业论文初答辩成绩请于511日前完成系统录入与纸质文档的提交。

  2. 各专业的优秀毕业论文请于523日前提交给黄春燕老师。优秀毕业论文申请的注意事项:

  •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 电子稿,Word编辑,docdocx格式保存,以“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命名。只交论文部分,包括: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附录。诚信申明、选题登记表和指导记录表等无须上交。

  • 上海师范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 电子稿:以“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命名。

    • 纸质稿:按电子稿顺序整理。

  •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

  •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仅需复印件)

  •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评分表(仅需复印件)

  

  

  

  

  

  

  

  

  

  

  

  

  

  

  

  

  

  

关于毕业实习

  1. 毕业实习的优良比:优秀小于等于30%,良好小于等于50%,优良合计小于80%

  2. 各专业应于511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成绩的录入及相关文档材料的提交。

  3. 430日之前各专业完成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分布表、本科生实习手册、学生实习成绩表、兼职导师学校授课(活动)情况以及专业实习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制作与准备工作,学校将对各专业进行抽检。

  4. 优秀毕业实习生评选比例是10%,评选流程如下:

48-427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填写相关《优秀实习生申报表》(附件2)。同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实习板块进行优秀实习生申请,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同步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核。

52-510

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的优秀实习生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专业负责人根据最终评审名单在教务系统实习板块完成优秀实习生审核。

511-516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实习生申报材料并进行汇总,填写《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shixi@shnu.edu.cn),上述材料纸质版连同获得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实习手册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07室)审核盖章。

516-525

教务处进行证书制作发放。

  

各专业的优秀实习生申报材料请于427日前提交给黄春燕老师。

5、今年开始学校决定启动新教务系统实践教学板块相关运行测试,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 测试时间安排

编号

时间

事项

备注

1

321

-
   4
4

指定学院进行教务系统相关板块测试,形成测试流程。

具体学院另行通知

2

418日前

1.各学院提交角色人员信息。

2.根据系统提交数据要求,各学院核对整理实验课程、实验三表、实验人员、实验室信息、校外实习基地、实习企业信息、专业实习大纲、计划、学生实习安排表等相关材料准备系统提交。

具体材料参照本通知“三”条中内容。

部分内容近期会与学院进行核对。

3

419

-

518

1.开通各角色人员信息。

2.分学院集中进行系统数据录入。

学院具体时间另行与学院协商确定。

4

521

-

68

1.反馈系统测试信息。

2.正式提交系统相关数据。

  

5

611

-

630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系统已提交数据进一步核查。

核查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实践教学材料集中检查的一部分,记录专业绩效考核成绩。

  

各专业负责人的角色内容包括:

主要负责系统内实习板块中实习大纲审批、实习计划(含实习安排)审批和优秀实习生的审核

对于实习基地、实习企业、基地导师相关信息需根据学校集中建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按固定格式,见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专业负责人核实无误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员由学院领导审批后上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系统上传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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