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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商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查重方案

时间:2016-01-11浏览:2443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这一重要教学环节,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强化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诚信意识,加强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我校近期引进了学术论文查重系统,为实施好论文查重,确保论文质量,特拟定以下具体操作方案:
(一)操作流程
(1)学生提交定稿论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经过导师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由论文指导教师将论文发送至本专业所对应的查重邮箱(具体见附件)。
(2)学位秘书查重:学位秘书下载论文,登录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在五个工作日内,教务部门将重合率结果上传至学院教学互动平台,指导教师可登陆该系统查阅相关学生论文查重的结果;对查重结果,学院将分批次在学院网站“人才培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模块予以公布,方便教师与学生查阅。
(二)查重时间节点及结果处理
(1)查重时间节点
2016年2月21-23日,普通(非中外合作)专业论文指导教师提交论文至学生所在班级查重邮箱,申请查重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文章题目”,不符合要求者或过期者不予受理;
2016年2月24-25日,中外合作专业论文指导教师提交论文至学生所在班级查重邮箱,申请查重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文章题目”,不符合要求者或过期者不予受理;
2016年3月5日前,第一次查重未通过者提交论文进行第二次查重,格式要求同上。
2016年4月1日前,参加出国交流项目的学生的专业论文指导教师提交论文至学生所在班级查重邮箱,申请查重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文章题目”,不符合要求者或过期者不予受理。2016年4月20日前,参加出国交流项目的学生第一次查重未通过者提交论文进行第二次查重,格式要求同上。
(2)查重结果处理
查重结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去除本人文字部分,全文重合率(复制比)不高于30%(含30%)者为通过,低于15%者才能申报优秀论文,重合率在20%至30%者最终成绩不得为优良;
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进入专业评审、论文答辩等后续阶段。
每位学生最多有两次查重机会,两次不通过者自动失去本届论文答辩资格;第一次查重不通过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并经过导师指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查重。
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或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电话:64321004,联系人:汪老师。
QQ:3169331723(昵称:商学院查重)
本操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各专业论文查重邮箱
经济学(中美合作):zmjjx6432@126.com
经济学(中法合作):zfjjx6432@126.com
旅游管理(中美合作):lygl6432@126.com
广告学(中法合作):ggx6432@126.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法合作):jsj6432@126.com
经济学专升本(中美合作):zsb6432@126.com
经济学:jjx6432@126.com
财务管理:cwgl6432@126.com
电子商务:dzsw643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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