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夜大学毕业生学籍档案领取规定
发布人: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02   动态浏览次数:619

  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证明学历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证夜大学毕业生学籍档案领取工作顺利进行,夜大学管理办公室特对毕业生档案领取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领取办法:
  1、本人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领者,被委托人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及委托书。    
  二、特别说明:
  请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学籍档案。学籍档案领取之后,应及时交予籍所在街道区(县)职业介绍中心或用人单位人事档案部门保管,个人不得擅自拆封,遗失不补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培训部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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