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的趋势”研讨会会议综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05   动态浏览次数:1003
2014年11月27日,由上海市经济学会城市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房地产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和上海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城市经济学》联合举办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的趋势”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商学院举行。参加研讨会的有本会会员、上海师范大学的部分教师、研究生以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科技委、上海市经济学会、上海市经济学会城市发展研究专委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的领导、专家等30多人。研讨会由上海师范大学房地产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崔光灿主持。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科技委副主任李东作了专题报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上海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历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并对上海住房保障制度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阐述。李东主任指出:上海市保障住房工作经历了1987-2005年期间的单一分散政策探索尝试阶段,以及2005-2010年阶段的多渠道成体系探索阶段,目前正在进入完善政策和相关机制的关键阶段,基本实现了保障政策全覆盖,货币实物相结合、租售并举、供房售房市场体系有衔接的“4+1”的住房保障制度,即:廉租房制度、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征收安置住房制度4个制度和旧住房综合改造1个政策。关于如何建立合理、健康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李主任认为需要解决科学界定保障房的范围和水平,明确保障房的任务和规模,完善保障方式,健全保障房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需要着重解决的是住房保障过程中遇到的界限模糊、政策模糊和操作模糊的“三模糊”问题,发挥市场的作用,坚持“市场为主,保障为辅”的原则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同时构建有约束、可落实的财政政策,创新金融政策,构建信用体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陈则明副研究员认为,上海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把创新型人才特别是研究生及以上的人口因素考虑进来,并将人生的不同阶段考虑进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胡金星认为应该从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角度考虑住房保障制度,顺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趋势,淡化户籍概念,实现保障转型。华东师范大学的张传勇博士肯定了住房保障体系中公共租赁房的作用,并从经营管理角度对上海保障住房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议。同济大学钱瑛瑛副教授讨论了部分郊区公共保障房“房等人”现象的原因,认为可以借鉴香港地区公共保障房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制度设计。上海师范大学房地产发展与研究中心黄静副教授、王诤诤博士等也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了看法。

      上海市经济学会郝德良副会长对研讨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用“高大上”三个字做了总结:高——构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要从全局的高度着手,要满足大部分的住房需求;大——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下大功夫;上——上海是我国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典范,作为上海的学者,有义务和能力进一步为上海的住房发展做出努力。住房保障是关乎民生的一项长久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企业和学者的共同努力。最后,城市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王周伟副院长,对与会专家表示感谢,并对专委会下一步研究工作作了部署。
 
 
(城市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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