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 | 环节 | 工作内容 |
2023.12.29(周五)之前 | 论文写作 | ①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初稿。 ②指导老师在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要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 ③指导老师批阅指导学生所提交的毕业论文初稿,审核毕业论文的格式和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检查论文格式的规范性与论文要素的完整性。 学生提交诚信声明——导师审核 学生填写指导记录——导师审核 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导师审核 |
2024.3.8(周五)之前 | 本科论文初步定稿 | 学生按照指导老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提交毕业论文的第二稿、第三稿、及后续修改稿;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批阅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直到逻辑框架合理、分析论证充分,才可以定稿。 学生必须在2023年3月8日(周五)之前初步定稿。此后根据专业安排提交学校论文系统,进行重合率检查。学生论文初稿上传,经指导老师点击确认检测后,即自动进行查重。 |
2024.3.15(周五)之前 | 论文重合率检查,修改通过后最终定稿 (控制节点) | 两次查重安排: 第1次查重需要在专业盲审前完成。重合率低于20%为通过;重合率检查通过才能定稿进入专业盲审环节。查重不通过者,继续修改,可申请进行第二次查重机会,查重再不通过,直接进入论文补答辩环节;3月15日前,学院将汇总各专业查重通过、可进入专业盲审环节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各专业直接以系统中查重通过的论文版本作为专业盲审论文(查重版论文要求:学生隐去文章中的个人学号、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敏感信息)。 在论文答辩完成,并在系统中提交正式论文稿后仍将进行论文查重。查重不通过者,经修改后可申请进行二次查重,如二次查重再不通过,一票否决,直接进入补答辩环节。补答辩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录。补答辩后通过的论文必须再次查重,如再查重不通过,则进入论文重做环节,延期毕业。 |
2024.3.22(周五)之前 | 毕业论文质量专业审查 | 专业负责人组织校内3位专家,从论文选题、格式、内容、框架、研究方法等方面,对每位学生的论文进行平行的论文质量审查,审查实行导师匿名、学生匿名以及审查人员匿名的三重审核,凡是两位审查人员评判为“不通过”的论文,必须在一个礼拜内对论文进行实质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凡是两人以上审查通过的论文,经过进一步修改,可以准备答辩。 |
待定 | 中期检查 | 学校组织检查,查看进度。完成《中期自查表》 |
2024.4.5(周五)之前 | 学院抽查盲审; | 1. 专业自查通过后,专业把本专业的论文汇总表交给学院,学院抽选参加盲审的学生论文。抽选比例、参加抽查的论文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专业人数的20%。每位导师在一个专业至少抽查一篇。 2. 抽中参加盲审的盲审版学生论文应是系统中被查重过的论文; 3.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盲审; 4. 论文盲审不通过者,进入补答辩环节,且在补答辩之前需要进行再次学院盲审,通过者进入补答辩,再不通过者则进入论文重做环节。学院盲审为“修改后通过”的,专业负责审核是否按照要求修改到位;按照学院抽查意见,修改到位者,才具有初次答辩资格,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
2024.4.12(周五)之前 | 答辩老师评阅 | 盲审通过的学生向指导老师提交1份毕业论文正式文稿,完成论文相关签字,请导师评阅,并准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指导老师在收到学生毕业论文正式文本后,要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写出评语,作出成绩评定等级,成绩合格者即同意参加答辩,并及时送交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审核。 各专业提前一周公布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名单、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安排。4月12日前,各专业应将具有论文初次答辩资格学生名单、初答辩时间安排报学院备案,学院将汇总各专业具有论文初次答辩资格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 学生再提交用于答辩的论文3份; 毕业论文答辩老师审阅毕业论文,填写与毕业论文答辩相关的各类表格,准备答辩提问。论文审阅不通过者,学生必须按照审阅意见修改,改好后再重新评阅,评阅通过后,才可答辩。 根据论文管理办法,一次逾期提交完成的,自动进入补答辩;两次逾期提交完成的,自动失去本届答辩资格; |
2024.4.30(周五)之前 | 答辩及最终稿修改 | 各专业组织论文答辩; 答辩结果为“通过”,但答辩小组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的,或者答辩结果为“修改后通过”的,学生必须按照答辩意见修改,经导师与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则可以最终稿;才算答辩通过。 各专业论文初答辩工作结束后,应第一时间将通过论文初答辩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办备案,教务办汇总后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 毕业生须填写《商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工作学生评价表》,交各班级辅导员 |
2024.5(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初答辩成绩录入 | 完成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及时录成绩入校教务 管理系统,以便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
2024.5.10(周五)之前 | (控制节点) | 向学院教务交格式规范、填写完整的论文选题登记表、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论文评阅意见表、论文最终稿以及论文成绩汇总表; |
2024.5.10(周五)之前 | 优秀论文 | 报校优秀论文 |
2024.6.14(周五) | 补缓答辩学院盲审 | 论文缓答辩、初次答辩未通过者,均需通过学院盲审、论文查重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教务办在对符合论文缓答辩、补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后,各专业方可组织实施补缓答辩。6月14日前,各专业上报补答辩工作安排及补答辩学生名单。 |
2024.6.21(周五)之前 | 补答辩、缓答辩 | 补答辩者只有一次补答辩机会;补答辩不通过者,随低一年级重新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答辩; |
2024.6 | 补缓答辩成绩录入 | 补缓答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2024.6.30前 | 材料归档 | 撰写工作总结;整理、装订学生的论文材料:将《选题登记表》、《指导记录表》、论文(设计)全文装订成册,与《中期自查表》、《评定表》、《答辩记录表》和《成绩汇总表》一 并整理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