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3级金融学大类专业分流细则
发布人:学院网络信息员  发布时间:2024-04-23   动态浏览次数:776


一、分流对象

 2023年按金融学大类招生进入商学院的本科在籍学生共110人,经过选拔进入金融拔尖人才实验班23人,共87人进入专业分流阶段。

二、分流依据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相关规定执行。

三、分流程序

 1.召开学生大会,由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宣讲说明《商学院2023级金融学大类专业分流细则》,公布各专业计划修读名额。

 2.辅导员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以及《学院分流汇总表》中有关学生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辅导员检查相关材料并签名,之后提交给相关教学秘书。

 3.分流小组中教务人员按学生所填《专业分流申请表》、补充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计算,分流小组中辅导员与教学秘书共同核算学术与实践表现打分,并按照专业规模确定分流学生排名与名单。

 4.专业分流结果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公示。公示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具体办法

 1.各专业计划修读名额(含民族班、退伍复学等特殊学生)为:

金融学大类(不含金融学拔尖人才实验班,共87人)初步名额分配:金融学一班(金融学方向):30人;金融学二班(投资学方向):28人;金融工程:29

 2.课程成绩计算范围:第一学期修读的“高等数学(上)”、“线性代数”、“微观经济学”、“大学英语”、“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六门课程的期末考核总评成绩,即初考成绩,不看补考成绩,考试作弊的成绩按照相关处理结果中的成绩。其中英语课程为A类的成绩按原成绩×1.15调整成绩;英语课程为B类的成绩按原成绩×1.05调整成绩。

 3.根据“志愿优先,分数择优”原则分流。即先按第1志愿专业分流,同一志愿专业中按照上述六门课程期末(初)总评成绩的总和成绩排序择优分流,完成第1轮分流;在第1轮分流中专业志愿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指标的学生再按照学生申请表所填志愿参加第2轮、第3轮分流,依轮次择优挑选,直至选满分流专业的计划名额、学生分流完为止。

对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学院将调整其到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4.如果志愿相同、总成绩相同,学院则依次按“高等数学(上)”、“线性代数”、“微观经济学”、“大学英语”、“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的单科期末考核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5.分流中出现本细则未提到的特殊情况,由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分流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分流宣讲及预报摸底阶段。

  1.  426日(周五下午),专业分流动宣讲动员会,学生填报《专业分流意向预报表》与《学院汇总表》中学生相关信息;

  2.  57日(周二)前,交所在专业辅导员并开始进行汇总,检查材料;

  3.  59日(周四)前,辅导员老师汇总统计好发给黄春燕老师。

第二阶段,正式分流。

  1.  510日(周五)下午动员,学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与《学院汇总表》中相关信息;

  2.  514日(周二)上午之前,学生交《上海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学院汇总表》中学生相关信息给辅导员老师并核对材料;

  3.  516日(周四),学院公示专业大类分流初步结果;学院上报2023级本科专业分流结果。

六、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张春丽(书记) 、刘江会(院长)

副组长:姚亚伟(副院长)、周芸(副书记、副院长)、孙红梅(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成  员:相关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张震、张毅、白云芬、汪传江)、相关专业教务员(张萍)、辅导员(曹耀文)

秘书:黄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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