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市属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先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象
1、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目前在校就读;
2、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一年内入学的学生不在学费资助范围;
二、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根据个人不同情况而论)
三、申报流程:
1、10月12日起,学生可在学工部网站上下载有关申请表,按照要求本人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本人签名方才有效;
2、10月15日起至10月31日,学生自行将本人填写的《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一)一份送至校学工部(武装部):徐汇校区送至徐汇校区武装部李老师处,奉贤校区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倪老师处。并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及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生学业情况证明》(附件二)原件一份。
3、10月31日起,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后送至上级部门。
三、联系人:李老师64322217;倪老师57122568
校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