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申请副修证书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4   动态浏览次数:646





根据2010级学生修读副修系列课程的规定,学生修满同系列4门课程并成绩合格可申请《副修系列课程修习证书》。请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凭《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成绩总单》到所在校区教务处行政科登记。届时汇总后统一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登记时间:54日至530

登记地点:奉贤行政楼111、徐汇行政楼201

获得副修证书的2010级学生请在毕业典礼当天到所在学院领取。

请相关教师和学生相互转告。

 

教务处

2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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