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2019年度市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校级项目由校团委组织结题验收)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组织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在学院自主组织专家验收评审的基础上,学校还将组织国家级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形式的验收评审。评审采取项目团队汇报与答辩、专家组审查与评议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研究方案、研究过程、主要研究结果、预期成果的达成情况、研究体会、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
2.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项目团队总结
各项目团队在项目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结题验收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项目结题验收书》或《项目终止申请表》(原件1份及电子版)
《项目结题报告》(原件1份及电子版)
项目所有成员周记本
经费使用手册和第二期经费预支票据(注意:本次结题要求提供第二期经费中至少使用了30%的票据;使用第二期经费的所有票据请学院妥善保管备查)
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和成果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竞赛获奖等的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等,须与原件核验)
完成结题验收后,请所有项目成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结题问卷调查:
第二阶段学院完成验收评审
10月23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结题验收,并在项目《结题验收书》上签署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学院意见。验收结束,请学院将以下结题材料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院汇总表》(原件1份及电子版,纸质稿打印E-I、R-T列即可)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人员信息确认表》(原件1份,注意:须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项目所有人员信息。务必保证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名单准确、研究生助教的学号和联系方式准确,以免影响证书制作和助教费用发放。)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书》(电子版,以“验收书-学院-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以“结题报告-学院-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和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稿)
其他材料请学院留存待查。书面材料建议保存期至少四年,电子文档建议长期保存。
第三阶段11月6日,国家级项目公开答辩评审和延期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12月初,发放第二期项目经费、成果奖励等费用和荣誉证书。
3.其他要求和说明
1.关于延期结题和终止项目
凡申请延期的项目,须参加延期答辩,汇报延期原因、进度情况和后续安排等内容。通过答辩的项目方准予延期,不通过或缺席者予以终止项目。延期结题的项目,仅发放荣誉证书,不再发放第二期经费和成果奖励。
凡申请终止的项目,将不予发放第二期项目经费和研究生助教费用。
2.关于项目经费、研究生指导费和成果奖励费
请各项目务必于11月27日前完成第一期经费的报销工作。逾期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另作统筹安排。
第二期经费将直接发放进入项目负责人学思卡。注意:(1)结题调查问卷完成后,方予下发第二期经费。(2)项目经费只能为项目所用,不得滥支滥用或挪作他用,且须留存合法、正规的支出凭证待查。
凡“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将发放研究生助教指导费,直接进入其本人学思卡。
凡有论文发表、相关竞赛获奖和获得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项目,将给予项目团队一定的成果奖励,与第二期项目经费一起进入项目负责人学思卡。完成结题验收后,各项目仍可继续提交项目成果,请在2020年2月28日前扫码完成登记:
附件4:【2019年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终止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3:【2019年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封面及要求.doc
附件1:2019商市级及国家级创名单.docx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