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学生修读年限和毕业条件的规定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9-04   动态浏览次数:1346

一、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 年,可允许在3-6 年内完成学业,其有效学习年限为6 学年。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有效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执行计划,取得规定的各类学分,且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就读专业毕业证书。

 

二、专科生标准学制为3年。因留级、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在校年限可延长二年。其有效学习年限为5年。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实习,且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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