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10-10   动态浏览次数:28856

一、中心简介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所属的副局级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接受各级公安机关委托,开展警用车辆、船艇和其他警用装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开展警用装备推介活动;负责重大安保任务及抢险救灾等应急采购工作。中心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和采购处三个职能部门。办公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占地34.6亩,建筑面积为10275平方米,具有办公、招投标、会议、装备展示、住宿等功能,为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自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公安装备建设服务,为公安民警服务”的理念,积极探索、创新警用装备采购思路和方式,在汶川地震、奥运会安保、世博会安保和G20峰会等重大工作中,高效运行,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实习岗位及条件
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现今中心需要热爱公安装备事业和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才。中心本批次共招录4名政府采购岗位实习生,主要实习目的:采购业务的洽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活动工作。各位小伙伴们,如果你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男性(优先考虑)。
(二)英语四级以上。
(三)经济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优先考虑)。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可以全职实习2个月(实习期可以请假)。
那么我们真诚欢迎你的到来,在这里有非常好的工作氛围,也有很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只要你足够努力,就有自己的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你的努力也一直和这个社会的安全保障工作息息相关,带着这份使命让我们一同为公安装备和政府采购事业努力,为实现你的理想和人生价值而奋斗吧!
 
三、岗位职责:
(一)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内警用装备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
(三)编制采购文件。制定招标书、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等。
(四)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并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文档。
(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受采购人的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事宜。
(六)日常使用和联系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按政府采购项目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
(七)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心福利待遇
(一)实习期工资为1200元/月,实习期提供免费三餐。午餐后提供酸奶、水果等食品。
(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实习期满后,如愿意在中心继续工作,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后录用,并将与上海益众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成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中心提供8000元左右/月(税后)的薪资待遇。
(三)优越的工作环境。正式入职后,工作时间上午为早8:30-11:30,下午为13:30-17:00,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补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群立  颜乐
联系电话:021-22022063             
简历投递:yanle284214@126.com
 
版权所有 © 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10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