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在商学院D座2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并表决《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学术会议管理条例》、《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学术组织管理条例》、《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本科教学考核与奖励条例》、《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考勤条例》。
代表们畅所欲言,为完善管理条例和特色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大会洋溢着民主、公平、和谐的气氛,充分体现了代表们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自觉意识和热情。经汇总各类意见后,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在大会上予以说明和反馈。
经过无计名投票,全票通过了修改说明后的《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学术会议管理条例》、《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学术组织管理条例》,高票通过了修改说明后的《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本科教学考核与奖励条例》、《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考勤条例》。
此次教师代表大会的召开,成功为教职工搭建了一个参政议政、交流学习、真诚沟通的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商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方面的水平和潜力,结合未来五年上海师范大学建设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一流综合性大学建设的目标,商学院全体教职工将团结一心,振奋精神,立足岗位,推动和谐,稳定发展,从而为学院的蓬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供稿: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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