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查重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18浏览次数:723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这一重要教学环节,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强化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诚信意识,加强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我校近期引进了学术论文查重系统,为实施好论文查重,确保论文质量,特拟定以下具体操作方案:

(一)操作流程

1)学生提交定稿论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经过导师同意后,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由指导教师统一将完整版的学位论文及查重版的学位论文分别汇总提交给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以专业为单位,将查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给教务办查重工作人员。查重版的学位论文文件名统一为:“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文章题目”

2)教务办查重工作人员查重:在两个工作日内,教务部门将重合率结果以专业为单位反馈给专业负责人。

(二)论文查重范围

学位论文查重应包括: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几个部分。

(三)查重时间节点及结果处理

1)查重时间节点

学院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机会:第一次:每年的324日前;第二次:每年的331日前。

不符合要求者或过期者不予受理。不允许教务部门接受逾期学位论文的查重。

国外留学学生的学位论文查重根据相关负责老师的安排进行。

2)查重结果处理

查重结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去除本人文字部分,全文重合率(复制比)不高于30%(含30%)者为通过,低于15%者才能申报优秀论文,重合率在20%30%者最终成绩不得为优良;

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进入专业评审、论文答辩等后续阶段。

3)未通过查重或未进行查重

第一次查重不通过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并经过导师指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查重。每位学生最多有两次查重机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两次不通过者直接进入论文补答辩批次。学院将在每年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接受并完成未通过查重或未进行过查重的学生的学位论文的查重。本年度的查重工作就此结束,不再安排任何形式的查重环节。

4)关于论文补、缓答辩

因考研申请论文缓做者,公务员面试、单位招考时间与初答辩时间若冲突,该类学生依据规则完成论文缓答辩申请,各专业可安排在每年的四月底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论文补答辩工作与课程补考学校均在时间安排上有要求,各专业一律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上旬完成,不允许在五月份之前安排论文的补答辩。

本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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