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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具体标准

时间:2013-03-22浏览:810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中关于“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办法”,结合商学院研究生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评定的具体标准: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在2013届毕业研究生中产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具体比例及名额以校研究生处通知为准。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没有参加法轮功等任何非法组织;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成绩优秀,专(公)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文明礼貌,文明住宿,没有打架斗殴、违章用电等违规记录。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评分标准写申请书;
2、对申请者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分标准;
3、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申请者的评分从高到低排列,在各专业名额内择优确定入选候选名单;
4、对候选人进行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5、将公布无异议的拟定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
6、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附件: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分标准
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分按照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工作能力三方面分别考虑,三部分得分的总和为评优依据。三部分的评分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总分20分)
思想品德的得分有两部分构成:同学评分(A)和其它加分(B)
A=同学评分平均值*15% (每位同学对申请者按百分制打分)
B加分项
参加无偿献血,加1分;
参加大型志愿者活动加1分,优秀志愿者加2分(加分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思想品德得分=A+B   (满分不超20分)
2、学习科研(总分70分:其中学习成绩50分,科研20分)
学习成绩(50分):(满分不超50分)
C=专(公)必修课平均分*50%+选修课通过门数*1
科研(20分):
D: 基本分5分
E: 加分项(最高15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一般刊物一篇,加2分;
经济或管理类核心期刊一篇,加3分;中文核心期刊一篇,加5分;CSSCI来源期刊一篇,加7分;
获得校团委科研项目,加2分;获得校级科研项目,加3分;获得市教委科研项目,加7分;
参加学科知识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奖:校级加3分,市级加5分;国家级加7分
学习科研得分=C+ D+E
3、工作能力(总分10分)
F: 基本分为5分
G:加分项(最高5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担任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院研究生会干部,校研究生会干部等,加3分(不累计);
校优秀学生党员、校优秀团员(团干部)称号,加2分(不累计)
工作能力得分=F+G
注:以上所有项目均为研究生期间获得。
评定总分=思想品德得分+学习科研得分+工作能力得分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