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公示(4)2016-2017学年

时间:2016-10-27浏览:226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3级、14级、15级学生)》、《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2016级新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杨小凤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61027日至20161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12359857123973

人:夏漪、张足天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1027